日前,記者從中國商務部公平貿易局得到消息:印度對中國絲綢反傾銷應做出終裁,裁定的傾銷幅度為42%―77%不等,并按照不同型號和不同企業(yè)設定了1.662―4.526美元/米的最低限價,但由于杭州5家涉案企業(yè)均未應訴,只能得到最高的傾銷幅度77%。
2005年5月18日,印度貿工部反傾銷局正式發(fā)出對中國綢緞的反傾銷立案公告,提出要對2003年4月1日至2004年9月30日期間中國對印度出口的20克―100克/米的真絲原料織物進行反傾銷調查,印度對中國絲綢進行反傾銷立案,涉案金額近兩億美元,涉案企業(yè)百余家,這成為迄今為止我國絲綢出口遭遇到的最大反傾銷案。
在印度最終公布的最終結果上看,盡管印度再次拒絕給予中國5家應訴被抽樣企業(yè)以市場經濟地位待遇,但印度方面認定的中國企業(yè)傾銷幅度比此前的初裁已有大幅度降低。與此同時,此次終裁結果中最低限價也比初裁中的最低限價低了約30%。
作為老牌絲綢出口基地,杭州在此次反傾銷中共有5家企業(yè)上榜,但由于應訴成本太高、生產訂單轉移等原因,這些企業(yè)都放棄了應訴的打算。據我市一家著名絲綢出口企業(yè)透露,自從印度對我絲綢進行反傾銷后,他們出口印度的絲綢訂單下降了約70%左右,同時這家企業(yè)也表示:“不過我們出口印度的銷量本來就不多,現在基本上是以走內銷為主。”
浙江大學經濟學院貿易專家表示,作為涉案企業(yè),如果僅僅憑借單個企業(yè)的力量去應訴,從成本來看或許是不劃算的,但是如果多數企業(yè)能夠聯(lián)合起來應訴,就會取得比較良好的效果,而且成本相對會容易承受,這一點溫州企業(yè)做得相對要好很多,值得一些企業(yè)學習和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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