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折讓手法定價就是用降低定價或打折等辦法,來爭取顧客購貨的一種售貨方式。折扣銷售就是銷售方為達到促銷的目的,在向購貨方銷售或提供勞務(wù)時,憑購貨方信譽好,而給予對方一定的價格的優(yōu)惠銷售形式。如:購買10件,折扣10%,購買20件,折扣20%。
日本東京銀座“美佳”西服店,為了提高銷售額采用了一種折扣銷售方法,頗為成功。具體方法是這樣:先發(fā)一個公告,介紹某種款式西服的品質(zhì)、性能等一般情況,再宣布打折扣的銷售天數(shù)及具體日期,最后說明打折方法:第一天打九折,第二天打八折,第三、四天打七折,第五、六天打六折,以此類推,到第十五天、十六天打一折,這個銷售方法的結(jié)果是第一,二天的顧客不多,來者多半是來探聽虛實和看熱鬧的,第三、四天漸漸多起來,第五、六天打六折時,顧客像洪水般地擁向柜臺爭購。以后連日爆滿,沒到一折售貨日期,商品早已售缺,這是一則成功的折扣定價策略,妙在準確地抓住顧客購買心理,有效地運用折扣方法銷售。
人們當然希望買質(zhì)量好又便宜的貨,最好能買到二折、一折價格出售的貨,但是有誰能保證到你想買時還有貨呢?于是出現(xiàn)了頭幾天顧客猶豫,中間幾天搶購,最后幾天買不到的惋惜的情景。
根據(jù)稅法規(guī)定,采取折扣銷售方式,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fā)標上體現(xiàn),那么可以憑銷售額扣除折扣后的作額為計稅金額;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不在同一張發(fā)票上體現(xiàn),那么無論企業(yè)財務(wù)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將折扣額從銷售額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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