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國家質檢總局對床上用品、大衣、毛衣及毛絨面料制品等紡織品進行的專項質量抽查中發(fā)現,一些產品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可分解芳香胺成分,這種成分具有一定的致癌作用。
據專家介紹,可分解芳香胺是一種對人體有毒有害的染料,在與人體的長期接觸中,染料如果被皮膚吸收,會在人體內擴散,引起人體病變和誘發(fā)癌癥,并且潛伏期可長達20年。但是由于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價格低廉、著色力強,一些紡織企業(yè)使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作為服裝染色原料。去年開始執(zhí)行的我國首個紡織品強制性標準《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guī)范》中就明確規(guī)定:禁止生產、銷售、進口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紡織產品。
本次查出含有禁用可分解芳香胺的產品包括北京紅光床上用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光”牌單人印花床單,南京禾世服裝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1727”牌、成都邦德麗斯服飾有限公司生產的“千細”牌大衣以及江陰市長涇花園毛紡織有限公司生產的麥尓登呢面料。
記者昨日在杭州幾家大商場轉了一圈,并沒有發(fā)現“黑名單”上所列出的產品。但值得警惕的是,記者在商場中隨機采訪了幾位準備購物的消費者,他們均表示在購買床上用品和大衣等紡織品時,主要看重的還是款式和花色,對于產品所含的成分一般不會關注。
專家提醒市民,在購買印有大紅、大綠等顏色鮮艷圖案的衣服時,要看清楚標牌上是否標注了不含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并盡量選擇標牌上有國家紡織品強制性標準GB18401-2003的商品。
在檢查中還發(fā)現部分紡織品pH值不符合國家規(guī)定,據了解,如果紡織品中pH值過高或過低,都會破壞皮膚的平衡和抵抗能力,從而引起皮膚過敏或誘發(fā)感染。專家分析,之所以大批服裝pH值超標,主要是因為廠家在選用原料上對安全性能質量意識薄弱,而原料生產廠家在染整工藝上對純棉產品及含棉量高的產品在酸堿度上控制不嚴,對生產中加堿處理后中和不及時或不充分,或清洗不徹底,出現產品偏堿性。
專家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紡織品時,由于紡織品在印染和后整理加工中要使用多種整理劑和助劑,如加工工藝不當殘留多余化學成分,對人體就會造成傷害。消費者在選購時,可以聞一聞“味道”,如果產品散發(fā)出刺激的異味,就有可能有甲醛殘留,最好不要購買。此外,在選購經防縮、抗皺、柔軟、平挺等整理的產品時也要謹慎,有“味道”就不要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