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20年前,Run-DMC樂隊穿著印有他們簽名的阿迪達(dá)斯貝殼上衣踏上了紐約麥迪遜廣場花園的演出舞臺(這場演唱會的門票銷售一空),在阿迪達(dá)斯高層的注視下,他們演唱了一曲《我的阿迪達(dá)斯》而且還號召歌迷們支持他們的貝殼上衣。這是一次明智的營銷活動,幾個月之后阿迪達(dá)斯和Run-DMC簽訂了價值150萬美元的廣告合同,而這只是一個開始。
城市音樂(Urban music)—hip-hop只是其的一個子集—在消解了其反社會的“黑幫”形象后,它逐漸蛻變成一種雅俗共賞的文化。和hip-hop的營銷合作從50萬美元到1000萬美元不等,主要取決于明星的知名度。但是,卻有著巨大的潛在回報:作為核心觀眾群的非裔美國人的購買力預(yù)計在2012年可以達(dá)到1.1萬億,除此之外,還有年輕的西班牙和高加索歌迷。
最近雷克薩斯(Lexus)為Alicia Keys的題為“As I Am”的32城市巡演支付了巨額贊助費。Lexus的營銷高層稱:“Alicia和Lexus的DNA很相似,從藝術(shù)的視角來看,她代表著一種獨特的風(fēng)格,而在時尚方面她代表著最高的質(zhì)量。”其實遠(yuǎn)不止這些,Keys給予了Lexus一個可以接近頗有消費能力的非裔美國消費者的機會,這個消費群是其以前未曾接觸到的。Lexus并沒有通過硬性促銷來加強品牌的印象,而是在演出會場的門口展示汽車,發(fā)放宣傳手冊,并為前100位駕駛Lexus來聽演唱會的觀眾提供免費停車位。
在媒體日益碎片化的今天,品牌需要這樣的一對一的關(guān)系。通過這樣的活動品牌可以接觸到更廣泛的消費群,而且品牌并不想去改變歌手。事實上,Urban Music也在不斷商業(yè)化,一些hip-hop歌手的自我推廣往往是和品牌的推廣聯(lián)系在一起的。
然而,還是有一個比較大的變化—這就是“褐色化美國”。非裔美國人和一些類似西班牙或者其他 民族的人,他們在城市音樂中找到了共鳴。而且這種共鳴對品牌和產(chǎn)品的營銷也產(chǎn)生了一些影響,特別是在數(shù)字媒體興起的情況下。除了汽車品牌,服裝品牌和一些無線運營商外,越來越多的“勇敢的品牌”開始加入到城市音樂營銷的陣營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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