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經(jīng)濟部2015年2月18日第2015/7252號政府公報略以,自公報發(fā)布(2015年2月18日)日起,對地毯及其他紡織材料產(chǎn)品課徵45%-50%附加關稅(Additional Customs Duties),唯有與土耳其簽有FTA國家或地區(qū)除外,故自以下三類國家進口之該類產(chǎn)品屬豁免對象:
(一)歐盟、歐洲自由貿易聯(lián)盟(EFTA)、以色列、馬其頓、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摩洛哥、約旦河西岸和加薩、突尼西亞、埃及、喬治亞、阿爾巴尼亞、約旦、智利、塞爾維亞、蒙特內哥羅及科索沃;
(二)韓國;
(三)毛里求斯。
另公報亦提及,公告日(不含2月18日)前裝船并于公告日后一個月內(含3月17日)抵達土耳其之產(chǎn)品免課徵該項附加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