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2日,加拿大國會下議院國際貿易常務委員會通過一項動議,敦促加保守黨政府對從中國進口的紡織品服裝采取特保措施。該動議要求:1. 由于自中國的進口擾亂了加拿大服裝產業(yè)一些具體類別的市場,政府應根據(jù)中國入世議定書中的242條款,對中國部分服裝類別產品的進口增長給予限制并采取特保措施;2. 與中國展開類似中美、中歐的雙邊紡織品談判,以達成紡織服裝的進口協(xié)議。該動議由加新民主黨議員發(fā)起,并已被提交至加拿大下議院層面討論。
此前,2006年10月6日,加拿大國際貿易法庭(CITT)拒絕了加拿大團結工會于2005年7月7日提出的限制中國服裝產品進口的要求。CITT認為,根據(jù)加拿大法律,團結工會的地位不足以申請?zhí)乇M对V。加拿大議員對該決定表示失望,并希望加政府采取類似2005年秋季美國政府所使用的方法。然而,加政府總理哈伯目前無意對中國紡織品采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