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銷生產(chǎn)或者經(jīng)營者通過人員和非人員推銷,向消費者傳達商品和勞務的信息,說服消費者購買的一系列營銷活動,消費者經(jīng)歷從“認識——了解——興趣——行動”的過程。在這一過程中促銷起到兩個作用:一、引起銷售,二、了解消費者的需求。如俄國的著名品牌GLORIA JEANS每月都租用大型廣場、劇院和體育館進行童裝展覽,專門邀請500名子女年齡介于2——12周歲的母親前來參觀,對各款式的童裝進行評論,最后還贈送一份精美的小禮品。這不僅可以能有效了解到消費者的意見,在展銷會消費者還加深了對產(chǎn)品的了解。
兒童市場并非單一的,因此在策劃童裝廣告時,應根據(jù)不同的兒童心理和群體采用針對性廣告訴求,按兒童心理和群體特征及“KEN MAN”的重要程度兒童群體可分為四個目標群體:
。1)0歲至5歲的學前兒童,幾乎完全依賴父母的決策。廣告人在策劃兒童服裝廣告時,應把父母作為主要的討求對象,告訴他們你的產(chǎn)品能使寶寶更快更健康地成長,使他們相信購買你的產(chǎn)品是一種正確的選擇。
(2)6歲至9歲。是一群喜歡流行的群體,也是最重量級的電視觀眾。隨著年齡的增長和消費地位的不斷提升,他們影響父母購物行為的能力越來越強。廣告人要想取寵于這群體,就必須了解他們到底是喜歡“蘿卜”,還是喜歡“青菜”,把廣告訴求的基本構架建筑在他們的消費心理和消費行為需求之上,以其認同和接受。
(3)10歲至13歲,喜愛模仿青少年的一群,這個階段的兒童的消費能力增強,在許多情況下,他們不僅參與購買決策,而且還會逐漸成為家庭購買的主要決策者。處于本階段的兒童刻意模仿成年人的外表和行為。如有了心中崇拜的明星便會大購與其相關的流行用品,使得他們更渴望與青少年同享流行。在策劃本階段童裝廣告時,應在了解他們心理的基礎上,根據(jù)他們的愛好來設計相關產(chǎn)品的式樣、顏色和包裝,用投其所好的方式與之溝通。
。4)14歲—16歲,這一群體成為家庭的主要決策者,表現(xiàn)在不僅是對其自己的消費擁有決定權,對家庭消費如家電、電腦、日用品消費也有決定權。主要是因為他們接受的信息快、知識面廣。消費也趨向理性,喜歡時尚,追求自由。
由此可見,父母在家庭購買決策過程中所扮演的決策人角色并不是絕對的,兒童市場也并非是單一的,正是如此,只有了解兒童心里特征和消費行為,企業(yè)和廣告人才能開拓和維持兒童市場。國內(nèi)的童裝廣告,只緊緊抓住兒童好奇、模仿、趨同等心理,千篇一律的“幸福兒童”的面孔填滿了整個電視畫面。相對于國內(nèi)千篇一律的“幸福兒童”的廣告面孔,國外一些成功的童裝廣告以其獨特的銷售主張,深厚的文化品牌,出奇制勝,為我們提供了一些值得借鑒的寶貴經(jīng)驗。